撰文/王艳
老年人、儿童、孕妇/哺乳期女性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因生理状态或器官功能特殊,成为用药风险高发群体。明确风险点、掌握规避方法,是用药安全的关键。
一、老年人用药:避开“药多叠加”与“剂量偏差”
老年人肝药酶活性下降、肾功能减退,药物代谢能力减弱,且常合并多种基础病,易陷入“多重用药”误区。
需规避风险:一是药物相互作用,如降糖药与阿司匹林同服可能增加低血糖风险,降压药与布洛芬联用会削弱降压效果;二是剂量偏差,老年人因记忆减退自行增减剂量,或套用成人剂量,易导致药物蓄积中毒,如地高辛过量可能引发心律失常。
规避方法:建立“一药一记录”清单,标注药物相关信息,就诊时携带所有正在使用的药物,由医生评估用药必要性并停用冗余药物,优先选择每日一次的长效制剂,减少漏服情况。
二、儿童用药:远离“成人药减量”与“剂型错选”
儿童肝肾功能、神经系统尚未成熟,对药物耐受性较低,剂量需按年龄、体重精准计算。
需规避风险:“成人药儿童化”现象常见,如将含伪麻黄碱的成人感冒药减量给儿童服用,可能导致儿童心率加快、中枢兴奋;剂型错选同样危险,将成人控释片碾碎喂给婴幼儿,会破坏药物的缓释结构,引发毒性反应。此外,喹诺酮类药物(如左氧氟沙星)会影响儿童软骨发育,18岁以下人群禁用。
规避方法:优先选择儿童专用剂型(如滴剂、混悬剂),按照“体重计算法”(剂量=每日每公斤体重剂量×体重)或遵医嘱用药,用药后密切观察48小时,若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并就医。
三、孕妇/哺乳期女性用药:拒绝“盲目用”与“完全不用”
孕妇用药需兼顾自身与胎儿的安全,哺乳期女性用药则需考虑药物对婴儿的影响。
需规避风险:孕期3~8周是胎儿器官分化的关键时期,使用沙利度胺、甲氨蝶呤等药物,易导致胎儿畸形;哺乳期使用地西泮可能使婴儿出现嗜睡症状,使用甲巯咪唑可能抑制婴儿甲状腺功能。部分孕妇因担心药物影响,硬扛疾病不治疗,反而会威胁自身与胎儿的安全。
规避方法: 孕期按照“FDA妊娠用药分级”选择药物,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孕周,哺乳期优先选择乳汁分泌量少的药物,服药后间隔4小时再进行哺乳,不自行用药或停药,严格遵医嘱制定用药方案。
三、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严防“药物蓄积”与“器官损伤”
肝脏和肾脏是药物代谢与排泄的关键器官,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时,药物易在体内蓄积,形成“损伤-恶化-蓄积”的恶性循环。
需规避风险:肝功能不全者使用阿托伐他汀、异烟肼等具有肝毒性的药物,会加重肝细胞损伤;肾功能不全者使用庆大霉素、非甾体抗炎药等具有肾毒性的药物,易导致肾小管坏死,未根据肝肾功能指标调整药物剂量,也容易引发药物中毒。
规避方法: 用药前检查肝肾功能指标,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调整剂量或更换药物,每2~4周复查肝肾功能,避免使用“肝肾双毒性”药物,若病情必需,需在医生指导下联用保护肝肾的药物。
五、共性原则:牢记“三要点”
所有特殊人群用药,均需严格遵循“科学认知、专业指导、密切监测”的核心原则。
首先,特殊人群应充分了解自身的生理特点、病理状态与药物特性,坚决摒弃仅凭过往经验自行用药的习惯,避免因个体差异引发用药风险。
其次,就诊时务必主动、详细地向医生告知自身的特殊身份(如孕妇、哺乳期女性、儿童、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等),以及既往用药史、过敏史和家族病史,为医生制定个性化用药方案提供全面依据。
最后,用药过程中需时刻关注身体反应,建立用药记录档案,记录用药时间、剂量及身体出现的任何不适症状;一旦出现异常(如皮疹、呼吸困难、头晕乏力等),即使症状轻微,也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防止不良反应进一步加重。
用药安全是特殊人群健康管理的关键防线。由于特殊人群生理机能减退、代谢系统脆弱或存在基础疾病等特点,他们更易受到药物不良反应的影响。唯有精准识别用药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掌握科学的规避方法,才能让药物褪去可能伤人的“锋芒”,真正转化为抵御疾病、守护生命的健康“屏障”,为特殊人群筑起安全用药的坚实防线。
(单位:德阳市旌阳区孝泉镇卫生院,省市:四川省德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