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鱼下架”事件不应以“罗生门”作为结局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4 14:45:49   阅读量:0

记者 洪广玉

长久以来,有人称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经常玩“猫捉老鼠”的游戏,2016年11月中下旬,北京等地就上演了这么一出。11月23日,北京当地媒体发现多家超市的活鱼都不约而同地“人间蒸发”了,此消息一出,网络上关于水质污染、给鱼加药的各种猜测开始漫天飞。直到现在,活鱼到底能不能吃,这个百姓心头最关切的疑问仍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圆满解答。

事件发生后,北京食药监局的回应倒也不算慢,23日晚间,微博账号“首都食药”发布消息称,“北京市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成以上,网传北京市水质污染、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并表示,北京市各零售市场、农贸市场鱼类供应充足。该回应同时引述某超市经理的话,将活鱼下架解释为“超市根据消费者习惯进行品种调整”。

这种外交辞令让人哭笑不得,北京市民纷纷质问:“什么时候我们不吃活鱼改吃死鱼了?”还有人戏谑,“北京活鱼下架,死鱼成了最大赢家”。可以说,北京食药监回应之后,市民的疑虑不仅没有得到解释,反而加深了一层。果然,24日上午又出现另一种解释,某媒体引用国家食药监总局“权威人士”的话,称事件的缘由是11月17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出十个城市水产品专项检查通知,其中内容之一是抽样检验兽药残留,该消息透露出去,经营者心虚主动下架。

这种说法看来就比较合理,而且由于出自“食药监总局人士”,层级更高看起来也更可信。该消息与北京方面给出的信息不相符,北京食药监随后又进一步发声称,“对于水产品监督抽检属于食药局日常工作,不存在保密或泄密问题”。

短短两天内,几种不同的声音在天空中飘过,但市民心中仍然留下一个个大写的问号。超市主动下架活鱼,是“草木皆兵”,还是真的有问题?养殖业有没有违规用药的问题?活鱼还到底还能不能吃?这些疑问,只能是由一些媒体去坊间拼凑各种答案,于是可以看到,吃鱼的科普、鱼塘滥用药物的暗访报道又同时登场了。

“活鱼下架”之所以演变成“罗生门”,可以说与各监管部门处置失当有关。北京食药监最初的回应既不完整,更缺乏针对性,而“国家食药监人士”的话是通过媒体报道透露,不是官方的正面回应,公众只是相较于前者而信任后者,但也是半信半疑。

在“活鱼下架”的舆论风波中,实际上涉及三个层次的问题。第一层是超市下架活鱼的现象,第二层是对于该现象的解释,而自始至终最核心的一层是“活鱼究竟还能不能吃”的问题,这三个层面的问题互有关联却又有所不同。对于现象,监管部门采取的是默认的态度,而对于现象的解释,出现了“神仙打架”的情况,公众无所适从。

对于最核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原本是最值得详细解答的,因为其中的情形较为复杂,需要讲清楚养殖、运输过程中为什么要用药,允许用什么药、禁止用什么药,还要从科学角度解释用药不等于不安全,微量药物残留不影响健康的道理,这些科学知识应该由监管部门从检测数据、科学分析、专家说法等角度浓墨重彩地进行传播,结果却只有一句“抽检合格率达9成以上”的潦草回应,十分遗憾。

而更为重要的是,相关部门给公众留下了“顾左右而言他”的印象。近年来,政府反复倡导食品安全应该走“社会共治”的道路,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是,社会共治的基础是各方的互信,而要建立信任关系,相关食药监管部门正视问题、坦诚沟通是重要的起点。“活鱼下架”事件让公众陷入了“不知是食品安全有问题还是监管部门有问题”的困境中,无疑对建立食品安全互信是极为不利的。

各方面都应该从此次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从具体操作角度来说,无疑是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沟通的能力和技巧,而从“战略”角度来说,则要改变过去的习惯性思维,不把媒体和公众当作“打发”的对象,真正和公众站在一起去提出问题、面对问题,一起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才不至让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流于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