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黑臭水无激励机制,各地政府缺少现实动力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3 16:53:51   阅读量:0
文 /谷林(中国水网主编) 

“我为家乡测河流”主要采用便携式测氧仪等工具方法,重点考察河流的溶解氧指标和透明度。同时配合以现场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

调研结果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仪器检测和问卷调查出现了数据差异,其中以现场采访为主的问卷调查中,黑臭水体占比明显高于测试结果。也即在定义中,以民众感官指标为标准的黑臭水体,在进行效果检验时,也务必坚持感官指标,而不仅仅是数据指标。否则,在最后的效果判定时,极有可能出现管理部门和民众的认知错位。

二是,上述调研结果显示,一些黑臭水体并没有进入国家的公示名单,现实中存在黑臭的水体数量肯定远不止国家公示的1861个。事实上,这点在国家的数据平台也有所体现。今年7月,住建部、环保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平台的黑臭水体总数已经1861个更新到1945个。参与黑臭水体信息举报和公示的蔚蓝地图报告显示,一些城市例如河南新乡市、四川成都市等自行公布的清单不仅包括城区内的水体,也包括下辖县城内的水体,而这些都没有出现在两部委平台黑臭水体名单中。全国实际已认定的黑臭水体已经超过2000条。

从立场分析,其实也可以看出这个数字差存在的理由:现在的黑臭水体治理资金大部分是由地方财政承担,据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测算,按单个黑臭水体治理平均投入2000万元计算,全国1861个黑臭水体治理市场规模约为372亿元。这笔投入对于各地政府来说,无疑不算一个小数目。漏报瞒报,不仅可以减少治理责任,同时因为考核绩效尚无明确标准和激励机制,各地政府也缺少现实的动力。同时,因为黑臭河流的存在有动态原因,在一边治理存量的同时,也可能会产生新的增量。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这个数字差其实对“水十条”中的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提出了更多挑战。“水十条”里的目标,1861或许只是黑臭水体治理的第一场战役。而11月蔚蓝地图的统计数据显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较慢:“对比平台公布的治理进度和完成时限可以发现,2016年内计划达标的168个水体中,已完成治理的有4个,治理中的50个,尚处在方案制定阶段的有102个,未启动的有12个。”存量治理缓慢,增量仍在出现,未来的黑手水体治理,还需要更多期待。

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明确提出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要将公众调查评议材料作为报告的主要内容和依据之一。其中,公众调查评议结果是判断地方政府是否完成黑臭整治目标的主要依据。文件要求,“加强公众参与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评估中的作用。”城市人民政府可委托专业调查公司或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公众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黑臭水体影响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商户等,进行水体整治前后的效果调查,满意度90%以上才算真正治理达标。同时,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发布和公众举报平台,定期发布本地区黑臭水体名单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在实践中,2016年2月,环保部开通“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联合住建部发布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的排查情况,公众也可使用其监督举报黑臭水体,工作人员可根据举报水体的位置导航迅速到现场进行调查。9月,“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进行了重大更新,首次公布了全国黑臭水体整治进展。并与民间的黑臭水体数据平台实现了数据的互联互通,有更多的NGO组织和媒体也积极参与到黑臭水体治理中来。比如此次的“我为家乡测河流”,就是一个很有意义的民众参与尝试。后期如可以在技术方法和数据分享等方面有进一步提升,或许可直接与政府的黑臭水体治理实现对接。

从规划的角度考察,黑臭水体治理相比已经有了比较快速的推进,虽然已经有了阶段性地治理进展汇报,但治理进度统计没有反映各地实际情况,没有公开完成治理河段的验收结果,满意度调查情况不详。这种不对称的信息公开,会阻碍民众知情、理解及参与,对于政府,仍需进一步加强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公开,考虑与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黑臭水体治理,是直接关涉民众的环境工程,要让大众知晓、了解,并形成强烈的感情认识,如报告发布会上,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教授、副院长丁爱中所言:让黑臭水体治理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