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企辱华T恤要谴责,但背后原因也应反思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0 16:52:46   阅读量:0

“救一条鲨鱼,吃一个中国人”,对德国企业的“辱华T恤”除了谴责,还应反思我们是如何对待野生动物的?如何用科学的方法破局

文/评论员 罗中云

日前,德国公司Spreadshirt销售所谓“辱华T恤”事件,引来中国网民群情激愤,跶伐之声此起彼伏。“救一只狗,吃一个中国人”“救一条鲨鱼,吃一个中国人”等字样很伤国人感情,德国公司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但冷静下来思考一下,这不正反衬出我们很多人在对待动物,尤其是珍稀野生动物方面,的确需要改变错误观念吗?

远的不说,前几天,一张流传于网络的照片就是证据。这张拍摄于香港一楼顶的照片中,密密麻麻布满了正在晾晒的鱼翅。而在这一楼顶,晒过的鱼翅已经超过10万枚。鱼翅来源于鲨鱼的鳍,有科学家估计,每年为了制作鱼翅而捕杀的鲨鱼至少在7000万条以上。让人尴尬的是,全球的鱼翅消费市场绝大部分在中国,香港还是世界性的鱼翅交易中心。

▲密密麻麻的正在晾晒的鱼翅令人触目惊心(新华社)

这样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件近期还有不少。比如最近,就有一些网络直播平台被发现通过挖洞、放猎夹等方式捕捉野生动物,有动物“落网”后被逼着撕咬互斗,供人在线观赏。还有“微博炫耀被请吃穿山甲”,发布吃穿山甲信息的人字里行间处处炫耀,似乎觉得吃穿山甲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我国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已经有很多年,相应的法律制度、科学普及、公益宣传也都在一步一步完善,但从现实情况看仍然很不乐观。特别是南方一部分地区,以吃野生动物为荣的观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甚至在一些地方形成了窝点。我国某民间组织发起过一项关于北京、南京、云南等地餐馆的食物组成调查,结果令人震惊:在接受调查的414家餐馆中,有92%的餐馆经营一种以上的1类野生动物制成的菜肴。

这样的结果,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传统的一些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比如总觉得“物以稀为贵”“越是野生的营养价值越高,功效越神”“别人吃不到的,我能吃到就是有面子”……除此之外,法律制订与执行中的欠缺,地方政府部门的不重视也是重要原因。但更为关键的是,整个野生动物的保护体系和行动中,缺少科学研究的权威证据,无法用科学“以理服人”;有时即便有这样的证据支持,因为传播手段老套,内容枯燥,也会使得传播效果打折扣。

比如鱼翅,在我国一些传统认知中,认为其美味,营养价值高,延年益寿,甚至能抗癌。但从现代营养学的角度看,鱼翅(即软骨)的主要成分是多种蛋白质,特别是胶原蛋白,并不含有任何人体容易缺乏或高价值的营养。与一些追捧者的期望相反的是,鱼翅可能还有“毒”。美国迈阿密大学的科学家就在研究中发现,鱼翅含有高浓度神经毒素,可能会导致老年痴呆症。而且鲨鱼身处海洋生物链顶层,吃了很多受到污染的其他鱼类,体内积聚不少水银和重金属。

和其他野生动物相比,穿山甲情况更为复杂。中国现在是穿山甲消费量最大的国家,除少部分被直接当美食吃肉之外,大部分消费还在于鳞片入药。中医理论中,穿山甲磷片是一味药材,《中国药典》中对其功效的描述为:通经下乳,消肿排脓,搜风通络。概括起来就一个字“通”。其依据主要来自部分古代中医典籍,比如《本草纲目》对穿山甲鳞片功效就表述为“可治恶疮,疯疟、通经刷乳”。

不过也有很多专业人士对这些功效表示质疑。科普作家方舟子就认为,穿山甲鳞片的成分是角蛋白,和我们人的指甲成分完全一样,里面并不含有特殊的神奇成分,人不能消化、吸收角蛋白,即使能消化、吸收,也不过是多摄入了一点氨基酸,不可能有任何药效。

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态学研究所所长张大勇也建议,禁止或控制穿山甲鳞片入药。有人甚至建议直接将穿山甲鳞片从《中国药典》中删除。然而,这需要权威的科学依据。遗憾的是,我国尚没有太多这方面的科学实验与论证,其替代品的研究也没有太大进展。

其他野生动物的保护同样如此。由于缺少更多更系统的科学研究,缺少权威的科学数据和结论,面向公众的科普宣传往往显得缺少说服力。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本途径还是要发动科学界多开展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野生动物研究,借助科学力量,用科学实证去伪存真,厘清人们的错误观念与认识。

比如,穿山甲在我国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果由于科研、饲养繁殖、展示展演等特殊需要,要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这显然与《中国药典》关于穿山甲鳞片入药的做法存在根本性矛盾。要解开这个“死结”,可以由国家出面,委托国际或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展开科学实验,用现代科学方法对穿山甲鳞片的成分、药理等进行验证分析,得出权威的科学数据和结论,明确穿山甲鳞片是否确有传统中医所描述的功效。如果经验证有较好的效果,还应进一步开展研究,找到其替代品,并将穿山甲鳞片从药典中删除;如果验证其无效或者效果不明显,同样应将其删除,并从法律上坚决禁止穿山甲的捕杀、买卖或食用。

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科研机构要像证明“吸烟有害健康”一样,通过科学实验提供大量权威的科学证据,证明捕杀贩卖或食用珍稀野生动物,不仅要付出高昂的法律成本、生态代价,更要承担巨大的健康风险。这样,对于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以及对野生动物的认知水平,改变他们错误的态度和行为,往往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我国,当前的科学研究、项目课题的申报往往受国家科技政策的影响较大。要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研究,回应公众的重大关切,相关科技部门或基金会等组织有必要在进行科研项目申报或审批时,有意识地引导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去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这些研究不一定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但却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是制定相关法律、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进行科学普及的主要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