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网约车新规:监管无需刻意保护出租车行业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10 15:13:45   阅读量:0

评网约车新规:监管部门无需刻意保护出租车行业
 

文/记者 洪广玉

政府慎用手中的权力,不过多定义或介入科技创新,给科技创新多留出空间,就是对科技创新最大的尊重。

7月28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备受关注的网约车车辆终于不是“黑车”了。考虑到网约车是在争议、打击中野蛮生长起来的,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部《办法》是相关部门在反复利益权衡后的产物。

《办法》规定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解决了网约车服务的法律定性问题,让网约车公司心中最大的一块“石头”落地了。监管部门承认了网约车服务的市场地位和创新价值——不管是主动还是被迫,这是值得肯定的,但似乎也很难再表扬他们更多了。

网约车服务在2012年刚兴起时,就以其便捷、优质的服务赢得公众的普遍欢迎,几乎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网约车在疏解城市交通、环保、就业等方面的贡献,其甚至被誉为“互联网+”的代表事物。但是,网约车的发展在当时充满变数,出现过在多个城市被监管部门取缔的情况。想想都知道,这并非是监管部门不识货,而是另有顾忌。

在《办法》中,监管部门仍然为出租车行业操碎了心。《办法》制定的一个思路是,它认为和传统出租车相比,网约车应该“高品质、差异化”经营,《办法》中对网约车的车辆档次、车上装备、接车方式进行了细致规定,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然而,正常人都知道,一家公司的产品如何进行市场定位,这是滴滴优步、易到租车、神州租车等公司的CEO们考虑的事,监管部门如此贴心周到,是不是管得有点多了?

如果说监管部门对网约车的安全性进行详细要求尚可以理解,但有些规定完全是经营细节,比如要求网约车“宜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等供乘客使用”,手机充电器和纸巾都不难备,但互联网无线接入投入成本高,又有多大必要?很难想象这样的规定是怎么出来的。

可以看出,《办法》是妥协、折中的产物,它既要承认网约车,又要保护传统出租车,甚至不惜替它们划定地盘。如果考虑到网约车明显的竞争优势,也可以说这部《办法》主要是保护传统出租车的,它试图人为地阻止它们之间的竞争,以避免传统出租车被挤出市场。

监管部门为什么要保护传统出租车行业?笔者无法说他们是想照顾某些既得利益者,或者仅仅是由于思维太保守,但很显然,这样的“保护”是有悖于市场规律的。历史上只要出现真正创新的事物,必定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有了电话后,发电报就退出舞台了;有了数码相机后,胶卷相机就越来越少了;有了动车、高铁后,绿皮火车就逐步淘汰了,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似乎很少有人为那些被淘汰的东西叫屈。

笔者并不认为传统出租车马上就会被淘汰,它们在一段时间内都应该还会有市场,相反,监管部门的刻意保护减轻了它们竞争的压力,但它们也失去了即刻反省、自我改善和提升的动力,最后只能是白白丧失转型的机会。从这点来说,行业从业者是有自己的出路的,监管部门保护的不过是极少数人的短期利益。

网约车新规深刻体现着政府部门对科技创新的态度。科技创新不只是口号,它是一项项具体的东西,是一个个新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政府部门尊重、倡导科技创新,其实并不需要他们做很多,它们只需持开放的态度,对于新的事物,只要不损害国家和民众的利益,那么就大胆承认它,它是否属于“创新”,这种创新有没有价值,消费者自己会做出选择,市场会自行“优胜劣汰”。政府慎用手中的权力,不过多定义或介入科技创新,给科技创新多留出空间,就是对科技创新最大的尊重。

《办法》公布后,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在3个月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我们只能期待各地政府部门在现有框架下,尽可能少一些对市场的干预,多一些宽容和空间。■